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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阳县关于调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封顶线政策的通知

高阳县医疗保障局

关于调整保定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封顶线政策的通知

根据保定市医疗保障局、保定市财政局《关于提高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的通知》(保医保发【2020】36号)文件规定,自2020年8月1日起,保定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封顶线由每人每年9万元提高至12万元。

高阳县医疗保障局

2020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