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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阳县民政局关于集中更换、补领结婚证的公告

结婚证是双方婚姻关系得到法律保护的有效凭证,除可以证明婚姻关系外,还涉及广大居民的财产、出境、生育、户口、工作及婚姻关系、补贴领取等生产生活诸多方面。为加强便民服务,落实人民至上理念,切实解决结婚证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结婚证丢失等问题,2021年底前,我县将集中半年时间,对所有婚姻登记历史数据不一致、无结婚证等问题进行补缺完善,完成婚姻登记数据库补录工作。

现将集中更换、补领结婚证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时间安排

7月1日-7月31日,旧结婚证集中更换新结婚证,包括手写证件和信息错误证件的换发更正。

8月1日-11月30日,未办理结婚证和结婚证丢失人员补领结婚证。

二、需提供的证件材料

1、持有旧结婚证,证件上身份证号码缺失、信息不准确,与现有身份证件不一致等情况,需夫妻双方持身份证、户口本、旧结婚证、三张2寸近期合影照片,到民政局婚姻登记处补领结婚证。

2、持有旧结婚证,证件上有身份证号,证件号出生日期与现有身份证号日期不同、姓名不符,需到所在乡镇(街道)派出所户籍室开具变更证明,夫妻双方持变更证明及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三张2寸近期合影照片,到民政局婚姻登记处补领结婚证。

3、结婚证遗失,可到原登记机关(各乡镇、街道办)出具结婚档案复印件或者夫妻关系证明。双方持身份证、户口本、三张2寸近期合影照片,到民政局婚姻登记处进行补领结婚证。

4、夫妻双方在外县登记结婚,户籍迁至我县,在我县补领结婚证时,需到原登记机关出具结婚档案复印件或者夫妻关系证明后,夫妻双方持结婚档案复印件(或者夫妻关系证明)及双方身份证、户口本、三张2寸近期合影照片,到民政局婚姻登记处进行补领结婚证。

5、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双方,需及时补领结婚登记。双方持身份证、户口本、三张2寸近期合影照片,到民政局婚姻登记处补办结婚证。

6、更换、补领结婚证,需夫妻双方全部到场。因各种原因夫妻双方不能全部到场的,一方可到原登记机关出具婚姻关系证明。

三、办公地点及电话

高阳县婚姻登记处集中办理更换、补领结婚登记证,免费提供复印相关证件服务。

办公地点:高阳县广电路9号(县民政局大门口西侧门脸),办公电话:0312-6605621。

高阳县民政局

2021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