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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阳县参保人员门诊慢(特)病申报、认定流程!

申报流程:

首先进入“河北智慧医保”小程序,点击新用户注册,填写所有信息注册,注册完成登陆后进入“申报平台首页”界面,点击“慢性病申报”或“特殊病申报”。

第一步:选择是“本人申报”或“为他人申报”。

第二步进入“慢性病申报”界面选择“为他人申报”需要进行患者身份验证,填写完点击“下一步”,如果是本人申报,无需验证,直接进入“下一步”。

第三步:确认患者信息基本信息无误后,点击“下一步”。

第四步如果是“特殊人员”,选择特殊人员类型,并填写不能到场原因,勾选承诺书,填写完点击“下一步”,如果不是特殊人员,直接点击“下一步”。

第五步:请依次选择“申报病种”“认定医疗机构”“认定科室”后,上传证明材料,完成后点击“下一步”。

第六步:确认患者信息以及申报材料无误后,点击“提交”,申报完成。

网上申报完成后,申报人携带相关纸质病史资料及社会保障卡到自主选择的具有认定资格的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现场认定。

特殊人员申报认定流程:

对于异地安置、年老或行动不便、运用智能技术困难、居住偏远等本人不能现场进行认定的特殊参保人员,可通过亲属、村卫生室、乡镇卫生院、参保人单位医保专管员帮助完成网上申报,需在认定系统中选择特殊人员选项,填报不能前往现场认定的具体原因并作出个人承诺,直接由医师进行线上认定,初审医师应及时进行客观审核并提出初审意见。

申报人(或代办人)可在受理申报20个工作日后,通过认定系统查询认定结果,认定之日起,即可按规定享受慢(特)病待遇。

申报查询:进入“申报平台首页”界面进行申报查询。

方式一:点击“历史查询”,进入“历史查询”查看申报进度。

方式二:查看“申请认定中”,点击“申请认定中”列表查看申报进度。

门诊慢(特)病认定承办医疗机构:

高阳县医院、高阳县中医医院,承担县域内城镇职工、城乡居民所有门诊慢(特)病病种(不包括精神系统疾病)评审认定工作。

高阳县邢家南镇卫生院、高阳康健精神病医院承担县域内城镇职工、城乡居民精神系统疾病评审认定工作。

各乡镇卫生院承担本辖区内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评审认定工作。

咨询电话:

医保局城乡居民咨询电话:0312-6600639

医保局城镇职工咨询电话:0312-6633606

县医院医保科:0312-6609115

中医院医保科:0312-8627665

邢家南镇卫生院医保科:0312-6652206

康健精神病医院医保科:0312-6688120

锦华街道卫生院医保科:0312-6638072

庞口镇卫生院医保科:0312-4867881

蒲口镇卫生院医保科:0312-6816453

晋庄镇卫生院医保科:0312-5655792

西演镇卫生院医保科:0312-4865120

庞佐乡卫生院医保科:0312-6760120

小王果庄镇卫生院医保科:0312-6711313

旧城卫生院医保科:0312-6296513

莘桥卫生院医保科:0312-6662973

边渡口卫生院医保科:0312-8629120

监管处罚措施:

医保部门将采取随机抽查、日常稽核、专项检查等方式,充分利用大数据智能监测分析功能,定期或不定期对门诊慢特病认定情况进行全流程监管。对参保人员伪造虚假医疗资料和证明骗取待遇的,查实后取消待遇资格,且两年内不得重新申请。对定点医疗机构认定中有违规操作的,暂停或取消认定资格。对认定医师未严格执行门诊慢(特)病认定程序、标准或存在徇私舞弊、伪造病历等把不符合标准的参保人认定为门诊慢(特)病患者的,暂停违规医师医保处方权3-6个月,严重者暂停1-5年。造成医保基金损失的,追回医保基金,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