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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高阳县中考加分政策

2020年高阳县中考加分政策公布!高阳网为您整理了2020年高阳县初中毕业生升学考试加分政策,一起来看看吧!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军人的子女考生,可按规定分别予以照顾:

1、驻国家确定的三类(含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含二类)以上岛屿部队的军人子女,以及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害岗位连续工作3年以上(含已工作并将连续工作3年以上)的军人子女,以及有子女后曾在该地区和岗位连续工作5年以上的军人子女,烈士子女,按相关规定程序审批后,照顾60分。

2、在作战部队、驻国家确定的一类、二类艰苦边远地区和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岛屿部队连续工作3年以上(含已工作并将连续工作3年以上)的军人子女,以及有子女后曾在该地区连续工作5年以上的军人子女,因公牺牲、一至四级残疾、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子女, 按相关规定程序审批后,照顾30分。

3、其他军人子女报考普通高中,照顾10分。

4、消防救援人员子女考生优惠政策、照顾分数参照军人子女考生执行。

二、烈士子女,照顾20分。

三、因公牺牲、一至四级伤残人民警察的子女,照顾10分。

四、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侨眷高知子女,照顾10分。

五、同时具备下列三个条件的河北省籍农村独生子女,照顾10分:

1、父母双方或母亲一方为农村户口。

2、父母终身只生养一个子女。

3、考生本人为农村户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