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阳县宏润小学2020年一年级招生公告
- 教育
- 2020-07-15
- 1370
根据高阳县教育和体育局下发的《关于2020年初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将高阳县宏润小学2020年秋季一年级招生工作公告如下。
一、招生对象
2013年9月1日——2014年8月31日出生,年满6周岁,招生范围内的常住适龄儿童。
二、招生原则
按照就近、划片免试的原则安排入学。
三、招生数量及范围
招生数量:8个教学班,360名学生。
招生范围:从县城三利大街南端北行至向阳路西行至建新大街北行至迎宾路西行至锦华街北行至正阳路西行至与宏润大街交叉路口一线以南以西的县城区域。另野王村、史家佐村也属宏润小学招生范围。
四、报名时间
7月25日:上午8:00——11:00,下午:15:00——17:00
7月26日:上午8:00——11:00,下午:15:00——17:00
注:报名时间两天,请各位家长分散报名,不聚集。
五、报名办法
1、遵循免试原则,只需监护人一人到场参与报名,不带孩子。
2、家长持户口本、房产证、幼儿园毕业证(学校未下发可以不带)参与报名。
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报名时需带相关资助材料,按照国家政策予以资助。(资助政策附后)
电话:0312-6619228
高阳县宏润小学
2020年7月15日
附:河北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资助政策
一、免除学杂费:对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生免除学杂费;民办学校学生免除学杂费标准按照中央确定的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执行(现行标准每生每年小学685元、初中885元),学校相应降低义务教育学生收费标准。
二、免费提供教科书:所有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免费提供国家规定课程教科书。
三、补助贫困寄宿生生活费: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家庭经济困难的寄宿学生。资助标准:小学每生每年1000元,初中每生每年1250元。资助面:全省平均占在校寄宿学生的26%。
补助非寄宿制学校贫困生生活费:从2019年秋季学期起,将义务教育阶段建档立卡学生,以及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等四类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生纳入生活补助范围。
补助标准:小学每生每年500元,初中每生每年625元。
四、申请方式:每年9月份,学生向所在学校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