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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高阳宏利佳学校初中部招生简章

高阳宏利佳学校初中部以优异的教学成绩,过硬的师资队伍,多元兴趣能力的培养,良好的校风学风建设,得到学生和家长的一致认可,赢得了良好的社会口碑。

2020年高阳宏利佳学校初中部招生简章

宏利佳学校初中部现面向全社会招收合格的小学毕业生。

一、招生计划

拟招收新生1320人(含城区700人)。

二、招生办法

1、本县学籍小学毕业生通过网上报名,招生报名时间:7月10日8:00--18:00,学校于7月11日——16日组织招生录取并发放录取通知书。

高阳县学籍小学毕业生报名二维码:

2020年高阳宏利佳学校初中部招生简章

2、外县学籍小学毕业生通过电话报名,报名电话:0312——6693773。招生报名时间:7月10日8:00——11:00,学校于7月11日——16日组织招生录取并发放录取通知书。

三、收费标准

学费每学期5500元;住宿费每学期1000元。

四、资助政策

1、为落实《保定市教育局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民办学校义务教育阶段经费保障机制有关事宜的通知》(保教财〔2016〕51号)的文件精神,进一步完善城乡义务教育公用经费保障机制,统一城乡义务教育学生“两免一补”政策,缴费时秋季少缴纳585元(含取暖费85元、住宿费100元),春季少缴纳500元(含住宿费100元)。

2、学校设奖学金和助学金,用于奖励优秀学生和资助家庭贫困学生。

附相关政策:

一、自2016年春季学期开始,按学期收费的民办学校,春季学期按照普通小学300元/生,普通初中400元/生的标准减少收费;秋季学期按照普通小学385元/生,普通初中485元/生的标准减少收费。在上述基础上,如是寄宿生每学期应再减少收费100元;按学年收费的民办学校,按照普通小学685元/生,普通初中885元/生标准的减少收费。在上述基础上,如是寄宿生应再减少收费200元。

二、2016年9月30日以后的学期(学年),学校在收费时必须相应降低收费标准,严禁先收后退。

三、自2017年春季学期开始,在继续落实好农村学生“两免一补”和城市学生免除学杂费政策的同时,向城市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并推行部分教科书循环使用制度,对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给予生活费补助。

河北省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一、 义务教育阶段

1、免除学杂费:对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生免除学杂费;民办学校学生免除学杂费标准按照中央确定的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执行(现行标准每生每年小学685元、初中885元),学校相应降低义务教育学生收费标准。

2、免费提供教科书:所有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免费提供国家规定课程教科书。

3、补助贫困寄宿生生活费: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家庭经济困难的寄宿学生。资助标准:小学每生每年1000元,初中每生每年1250元。

非寄宿制学校:从2019年秋季学期起,将义务教育阶段建档立卡学生,以及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等四类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生纳入生活补助范围。

补助标准:小学每生每年500元,初中每生每年625元。

资助面:全省平均占在校寄宿学生的26%。

申请方式:每年9月份,学生向所在学校申请。

二、高中教育阶段

1、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

资助对象: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普通高中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主要用于受助学生的学习和生活费开支。

资助标准:平均每生每年2000 元,具体标准由各市、县结合实际在1000 元—3000 元范围内确定,可以分为2-3档。

资助面:占普通高中在校生总数的20%左右。

申请方式:每年9月份,学生向学校提出申请。

2、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

资助对象: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的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非涉农专业资助比例占扣除涉农专业学生后在校生数的15%。我省纳入国家燕山—太行山区连片特困地区的22 个县的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学生(不含县城)全部纳入享受助学金范围。

资助标准:每生每年2000元。

申请方式:每年9月份,学生向学校提出申请。

3、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政策

资助对象: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费(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对在职业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批准、符合国家标准的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一、二、三年级符合免学费政策条件的学生,按照当地同类型同专业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免除学费标准给予补助,民办中等职业学校经批准的学费标准高于补助的部分,学校可以按规定继续向学生收取。

免学费补助标准:位于11个设区市市区的学校每生每年2300元,位于县(市)城区和乡镇的学校每生每年1600元。农村学生采用直接免除方式,不得“先收后返”。

申请方式:每年9月份,学生向学校提出申请。

4、大学新生入学资助

资助对象:当年高考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含高职)的应届高中毕业生中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

资助标准:河北省内院校录取的新生每人500 元,河北省外院校录取的新生每人1000 元。

申请方式:高考录取后,学生向所在高中毕业学校提出申请。

三、建档立卡学生资助

1、资助范围:在我省普通高中就读具有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注册学籍的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含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和经济困难残疾人家庭的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在省内公办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校(不含独立学院)就读,具有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注册学籍的我省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

2、资助内容:资助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费、免住宿费、免费提供教科书。采用直接免除方式,不得“先收后返”。根据国家助学金评选要求,所有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均需履行助学金评选程序,符合条件的享受国家助学金。

申请方式:每年9月份,学生向所在普通高中、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校申请。

五、招生热线

0312--6600960(高阳县内学籍学生)

0312--6693773(高阳县外学籍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