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阳县宏润小学2021年一年级招生简章
- 教育
- 2021-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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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高阳县教育和体育局下发的招生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订宏润小学2021年秋季一年级招生方案如下:
一、招生范围
从县城三利大街南端北行至向阳路西行至建新大街北行至迎宾路西行至锦华街北行至正阳路西行至与宏润大街交叉路口一线以南以西的县城区域。另野王村、史家佐村也属宏润小学招生范围。
二、招生对象
2014年9月1日——2015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出生、年满6周岁,招生范围内的适龄儿童。
三、招生计划
严格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要求,2021年秋季入学,我校一年级班额控制在45人以内。
四、报名时间
2021年8月1日上午7点——11点,下午15:00——17:00。
五、报名办法
1、为减少聚集,只需1名监护人带孩子,持户口本、监护人房产证到宏润小学校内报名。
2、报名期间请全程佩戴口罩,保持1米距离,并保持安静。
3、请关注我校的显示屏、公众号(用微信扫码关注或搜索“高阳县宏润小学”关注)以及我校教师和家长的微信朋友圈。
附:河北省学生资助政策简介(义务教育阶段)
一、免除学杂费
对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生免除学杂费;民办学校学生免除学杂费标准按照中央确定的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执行(从2020年春季学期开始,标准为小学每生每年735元、初中每生每年935元,均含取暖费85元),学校相应降低义务教育学生收费标准。
二、免费提供教科书
对所有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免费提供国家规定课程教科书。
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
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中家庭经济困难的寄宿学生和四类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学生。从2019年秋季学期起,将义务教育阶段建档立卡、以及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等四类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生纳入生活补助范围。
家庭经济困难寄宿学生生活补助生均补助标准为:小学1000元/年,初中1250元/年(特教1500元/年)。四类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生生活补助生均补助标准为:小学500元/年,初中625元/年。生活补助资金主要用于受助学生的生活费开支。
四、申请方式
每年9月份,学生向所在学校申请。
高阳县宏润小学
2021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