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阳宏利佳学校初中部2021年招生公告
- 教育
- 2021-0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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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高阳县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初中招生工作的要求和部署,宏利佳学校初中部2021年招生细则如下:
一、招生对象
有高阳县户籍或有高阳县学籍的小学毕业生,以及符合随迁子女政策的小学毕业生。
二、招生人数
26个教学班,1430人。
三、报名程序
报名方式:请扫描文章下方二维码填报报名信息。
报名时间:2021年7月12日12:00-24:00
报名信息:报名时请按照填报表格,如实填写学生相关信息,确认无误提交,因报名信息填写错误、编造假信息、联系方式不畅而造成学生无法录取的,后果自行承担。
四、入学资格
1、高阳县学籍小学毕业生。
2、高阳县户籍,县外小学毕业,回高阳县就读的小学毕业生。准备以下资料备查:
(1)毕业学校出具的《学生基本信息表》或其他证明材料;
(2)《户口簿》首页和学生本人页的照片。
3、高阳县外户籍和学籍,拟随父母到高阳就读的随迁子女。
准备以下资料备查:
(1)父母一方的《居住证》或居住证明(有效期内);
(2)毕业学校出具的《学生基本信息表》或其他证明材料;
(3)《户口簿》首页和学生本人页。
4、非本县户籍但父母有高阳县城区《房产证》或《不动产证》的也可报名。
五、录取
学校于7月15日开始组织招生录取并发放录取通知书。
六、收费
2021年招收新生,学宿费标准为:学费5500元/学期、住宿费1000元/学期,国家财政下拨生均教育经费610元(包括学费减免425元,住宿费减免100元,取暖费减免85元),实际缴纳金额合计5890元。
七、奖励及资助
1、英才助学金:对入学时品学兼优的100名学生,给予第一学期学费全免或部分免除。
2、奖学金:按照每次期末考试成绩,发放以下奖学金:
一等奖:3000元(年级1-20名)
二等奖:2000元(年级21-50名)
三等奖:1000元(年级51-100名)
3、对民政部门认定的建档立卡、农村低保、特困救助供养、残疾贫困学生四类学生依据河北省学生资助政策给予资助。
八、招生咨询电话
校招办:0312-6600960、6600961
本县学籍学生报名信息填报
随迁子女(外县学籍)报名信息填报
附:《河北省学生资助政策简介》(义务教育阶段)
一、免除学杂费:对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生免除学杂费;民办学校学生免除学杂费标准按照中央确定的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执行(从2020年春季学期开始,标准为小学每生每年735元、初中每生每年935元,均含取暖费85元),在上述基础上,如是寄宿生应再减少收费200元/生/学年(春季学期100元,秋季学期100元)。学校在收费时相应降低义务教育学生收费标准。
二、免费提供教科书:对所有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免费提供国家规定课程教科书。
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中家庭经济困难的寄宿学生和四类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学生。从2019年秋季学期起,将义务教育阶段建档立卡、以及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等四类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生纳入生活补助范围。
家庭经济困难寄宿学生生活补助生均补助标准为:小学1000元/年,初中1250元/年。四类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生生活补助生均补助标准为:小学500元/年,初中625元/年。生活补助资金主要用于受助学生的生活费开支。
申请方式:每年9月份,学生向所在学校申请。